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收益是由于企业集团内部商品购销、劳务提供活动所引起的。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将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按照集团内部销售企业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收入,借记“营业收入”,按照销售企业销售该商品的销售成本,贷记“营业成本”,按照当期期末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金额,贷记“存货”。
在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下,一般是将上年的合并报表分录中的损益类科目替换为“未分配利润———年初”,资产负债项目直接照搬到下一年,但对于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抵销却有例外,在连续编制的时候,抵销上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贷方是“营业成本”,而不是“存货”项目。对于这个问题,许多人认为难以理解。
从简化计算角度来分析,先假设上年内部购进的存货今年全部实现了销售,即内部购进的存货在个别报表中已经作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等的处理。所以,在合并报表抵销分录时,贷记“营业成本”项目。如果期初存货到期末没有售出的话,再将“营业成本”结转到“存货”中去。
按惯性思维,期初分录应该是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存货”,但是考虑到上年留下的存货本年可能会实现销售,需要调整“营业成本”。为简化核算,不妨直接进行如下操作:
①将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营业成本
②将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注意:因为期初已经假设上年内部购进的存货今年全实现了销售,所以不再作将本期内部商品销售收入抵销的分录。
借:营业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营业成本
如果内部购进的存货在本年没有全部销售,继续作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存货”的处理,金额与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营业成本”的金额相同。以上2个分录将“营业成本”抵销后,此时合并分录就会还原为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存货”两个科目。即内部购进的存货在本年没有全部销售,期初可以直接借记“未分配利润——年初”,贷记“存货”,不需要以上2个分录分步处理。
【例】2009年龙腾公司向华达公司销售100件A产品,每件不含税售价4元,每件成本2元,华达公司2009年对外销售A产品20件,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本例不考虑存货跌价准备及递延所得税)。
抵销华达公司存货中包含的内部利润
借:营业收入400(100×4)
贷:营业成本240
存货160[80×(4-2)]
2010年华达公司对外销售A产品40件,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
抵销A产品上年影响数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160
贷:营业成本160
抵销40件未对外销售形成期末存货的产品本年影响数
借:营业成本80[40×(4-2)]
贷:存货80
2011年华达公司对外销售A产品20件,其余部分形成期末存货。
抵销A产品上年影响数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80
贷:营业成本80
抵销本期库存20件A产品内部销售存货中未实现的利润
借:营业成本40[20×(4-2)]
贷:存货40
2012年华达公司将剩余的20件全部实现销售,那么只需将上年的分录抄下来,本年就不必作其他处理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0
贷:营业成本40
假如2012年华达公司将剩余的20件产品未实现全部销售,则可以进行如下简化处理,不再作其他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40
贷:存货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