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如果购买企业商誉,价格8000,被购买方权益7500,那么我合并报表产生商誉500。请问,在后期,被投资方利润作为合并利润?商誉需要每年测试,如果发生减值,会计上应如何处理?
【解答】
一、 关于商誉与后期利润的处理
1.初始商誉的处理:购买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差额作为商誉包括在投资成本中。
2. 后期损益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所以,贵公司在初始计量时,商誉不再单独出现,而是包括在投资成本中;对于后期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则应构成投资收益,按照以上方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 关于商誉的测试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为企业单独产生现金流量,所以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另外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范内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所以贵公司所说的,如果测试后出现商誉升值,则不作账务处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得冲回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如果发生减值,因商誉不是独立存在的,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会计期末,企业应当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如难以直接分摊至资产组,则应当将其分摊给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然后比较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如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有关减值的规定处理,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贷记“商誉减值准备” .
【例】 1.甲企业在20×7年1月1日以1,6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乙企业80%股权。在购买日,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
甲企业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1)商誉400万元(1 600-1 500×80%),不但不列示,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
(2)乙企业可辨认净资产1 500万元;
(3)少数股东权益300万元(1 500×20%)。
2.假定乙企业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且该资产组包括商誉。需要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3.乙企业20×7年末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 350万元。
[减值测试过程]
1.确定资产组(乙企业)在20×7年末的账面价值:
(1)合并报表反映的账面价值=1 350+400=1 750(万元)
(2)计算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1 600/80%-1 500)×20%=100(万元)
(3)资产组账面价值(包括完全商誉)=1 750+100=1 850(万元)
2.计算确定资产组(乙企业)在20×7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
3.比较资产组(乙企业)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确认减值损失。
公司应当首先将850万元减值损失,分摊到商誉减值损失,其中分摊到少数股东权益的为100万元,剩余的750万元应当在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和乙企业可辨认资产之间进行分摊。某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为400万元。
商誉减值的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损失 400
贷:商誉减值准备 400
归属于乙企业可辨认资产的350万元减值损失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摊。
假定乙企业20×7年末可辨认资产包括两项:
一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
一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50万元。
350万元减值损失应当在上述两项资产之间进行分摊:
固定资产应分摊的减值损失:350×1 000/1 350=259(万元)
无形资产应分摊的减值损失:350×350/1 350=91(万元)
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 590 00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910 000
贷: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91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59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