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开户银行进行账务核对,是否笔笔对应、金额相符。
2.对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对,对交易事项已结束的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结余款项,及时收回到企业基本账户。
3.盘点库存现金,检查账款是否相等,有无白条抵库。
4.清查企业的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确实存在,与对方单位的债权、债务金额是否核对一致。有无企业股东长期占用企业资金的情况。
5.对应收款项各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进行评价,并结合账龄分析,分析结算风险,对账龄超过三年、确已收回无望、符合坏账核销标准的应收款项,应准备核销必备资料,按程序申报为坏账损失。
对账龄超过三年的应付款项,积极与债权人联系,如果确实无法支付,应作为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确认当年收入。
6.盘点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等各项存货是否账实一致,对盘亏、盘盈、报废、积压的存货按规定程序申报处理。
7.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是否已经减值,投资收益的计量和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8.对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损毁、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申报处理。
9.对工程物资进行盘点核实,检查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库存工程物资账实是否相符,有无盘亏、变质、损失等情况,对需要报损的工程物资准备必要的资料,准备申报损失。
10.请技术人员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已减值和已无使用价值的无形资产做出书面鉴定,为无形资产报损准备资料。
11.与贷款银行核对借款余额并复核银行计息清单的正确性,检查有无多计、漏计的利息。
12.核对应付债券,检查余额是否正确,已付或应付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有无漏计的应付利息。
13.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情况,对漏计折旧、漏计摊销的予以补提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