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工会经费的所得税前应如何扣除

2010-5-26 11:17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公司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但是计提了工会经费,以作为日常活动开支,是否可以按照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是否只有成立了工会组织并向工委缴纳会费才能税前扣除?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是采用拨缴方式,不再使用原法规定先计提方法。只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部分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而对企业日常工会经费的使用,应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核算与日常的企业财务核算主体不同,他是由工会组织单独进行财务核算,根据工会法的相关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企业的财务部门只负责向工会组织拨缴工会经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