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工资核算主要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按照规定,凡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工资费用,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的直接人工项目。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计件工资应按照规定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中去。如果企业生产多种产品,生产工人工资则应采用适当方法在各产品之间分配。工资费用的分配标准一般有按实际工时比例分配和按定额工时比例分配等,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产品应负担的工资费用=该产品的实际(或定额)工时×工资费用分配率
工资费用分配率=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各产品的实际工时(或定额)之和
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应记入“制造费用”账户;辅助生产车间人员的工资,应记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账户;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则应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在实际工作中,人工费用是通过编制“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进行分配,并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例】某工业公司2008年1月份的生产工人费用为4 662元,按照生产工时比例分配:甲产品生产工时为6 990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为4 665小时。
1月份该公司的“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见下表。
其中:分配率=4662/11655=0.4
甲产品负担的工资=6990×0.4=2796
乙产品负担的工资=4665×0.4=1866
根据“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 2 796
——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 1 866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4 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