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由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由银行代扣营业税?
【解答】
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年)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国务院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并无此规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再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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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由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由银行代扣营业税?
【解答】
2009年1月1日之前,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4年)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国务院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并无此规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不再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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