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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发放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卡住临界点

2010-7-9 14:9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有这样一种说法,发放年终奖时,要对照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试算除以12个月后会落在哪一档税率区间,再来确定发放额,最好发足额的整数,也就是正好除尽,卡在临界点上,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请问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

  【解答】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理解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年终奖的计算确实与日常各月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所不同。日常我们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因为考虑到了临界点的超过部分,因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即:不会因为金额到了临界点因适用较高一级税率而出现缴纳税款突增的情况。而发放年终奖,在计算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这里,只是将年终奖除以12,用月平均数去找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并未真正考虑到超过临界点部分的适用税率情况,因而问题所说的这种差别也是存在的,但落实到具体问题上是否可以节税则需要按企业欲发放的年终奖金进行实际测算比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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