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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土地代征道路部分是否缴土地使用税

2010-9-9 17:36 扬州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新建企业购置的土地代征道路部分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解答】

  问题回复: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及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义务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如果您租用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根据财税[2006]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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