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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用品能否抵扣增值税

2010-10-25 8:40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我公司买的用于食堂的豆油、白面、肉等开的是增值税发票,这是用于职工福利,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参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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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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