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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将各自的房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

2010-11-8 9:46 北京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两人将各自的屋交换,是否缴纳契税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按照前款征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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