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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2010-12-21 17:24 北京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884号):

  四、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九、本通知适用于所有文化企业。文化企业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业。文化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

  除上述条款中有明确期限规定者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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