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交服务费送定位仪如何缴税

2011-2-9 11:45 国家税务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某家GPS定位仪器销售公司主要业务是为汽做GPS定位,销售一个GPS定位仪,然后会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按年收取服务费。现推出一项活动,交三年服务费送一台定位仪,服务费我们征收营业税,销售定位仪是否应征增值税?如何缴纳税款?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交服务费送定位仪的行为应按上述原则征收增值税,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