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意外损失原材料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11-3-23 16:32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因意外灾害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假设该批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0元,收回残料价值1000元。保险公司赔偿5000元。请问对于这批损坏的原材料,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因意外灾害毁损库存原材料一批,这种财产损失不属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财产损失,因此归入营业外支出。该批毁损原材料造成的非常损失净额=10000×(1+17%)―1000―5000=5700(元)。涉及到的分录为:

  批准处理前,先结转原材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

    贷: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

  同意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后再以支出的形式冲销利润:

  借:原材料 1000(能收回的残料)

    其他应收款 5000 (能获得的赔付)

    营业外支出 5700(不能获得补偿的部分冲销利润)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