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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是什么

2011-5-30 14:51 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辅助费用与除辅助费用之外的其他借款费用,如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其确认原则不同。

  (一)除辅助费用之外的其他借款费用的确认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借款费用准则关于资本化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二)辅助费用的确认

  辅助费用资本化的原则为:

  (1)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具体来说,属于一次性支付的辅助费用,如发行债券手续费应当在实际支付时全部予以资本化;属于分期支付的辅助费用,如发行债券手续费应当在实际支付时全部予以资本化;属于分期支付的辅助费用,如,为已借入未划拨款项而按期支付的承诺费,应当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于每期支付该项费用时予以资本化,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承诺费,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如果金额较小,也可以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3)因安排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例如,安排流动资金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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