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企业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360000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5%,该借款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假定1月份其中120000元暂时作为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并获得利息收入400元,假定所有利息均不符合利息资本化条件。假设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利息如何账务处理?
【答】1月末,预提当月份应计利息=360000×5%÷12=1500(元)
借:财务费用 1500
贷:应付利息 1500
同时,当月取得的利息收入400元应作为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借:银行存款 400
贷:财务费用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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