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为200元/件,成本为120元/件。代销协议约定,乙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甲公司无关。这批商品已经发出,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元。(假定乙公司可以250元价格销售)请问甲乙公司需分别做哪些账务处理?
【答】甲公司账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
乙公司账务处理: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0000
(2)售出代销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9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425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000
(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3400
贷:应付账款 23400
(4)支付给委托单位代销商品款时:
借:应付账款 2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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