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热点实务> 正文

办公饮用水的财税处理

2012-8-8 9:37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我公司在桶装水销售公司购买的桶装水,为职工工作时饮用,请问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职工办公时的饮用水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须的,那么应该不属于福利费的范畴。

  【解答】为职工办公提供饮用水而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因此,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