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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

2013-1-4 9:7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是由三个部分构成,具体包括表头、正表和补充资料:

  (1)表头。

  表头部分包括资产负债表的名称、编号、编制单位、编表时间和金额单位等内容。由于该表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总的财务状况,属于静态报表,因此,一定要注明是某年某月某日的报表。

  (2)正表。

  正表是资产负债表的主体部分,主要反映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内容。资产负债表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个会计要素。各要素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按一定的顺序加以排列。资产项目按照其流动性的大小(即变现能力的强弱)排列,流动性大的在先,流动性小的在后;负债项目按照其到期日的远近排列,到期日近的在先,到期日远的在后;所有者权益项目按其永久程度排列,永久程度高的在先,永久程度低的在后。

  (3)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包括附注和附列资料等内容,填列一些不能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如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等等。

  下列属于会计报表的附注内容:

  ① 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②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原价。

  ③ 国家资本。

  ④ 法人资本。

  ⑤ 个人资本。

  ⑥ 外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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