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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发票的跨期使用问题

2009-12-30 9:3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只要大家观察身边的中小企业,不乏存在有收集发票的现象,临近年关,我们来看网友“长歌”的这样一个问题:

  2009年12月的原材料增值税发票,可不可以放到2010年使用?税法上对增值税跨年度抵扣有没有限制?还有分录怎么做?

  还有比如:今年有员工出差,要半年多之后才回来,那时的票据肯定已经跨年度了,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有很多的票据没有入账,可否留到明年使用?

  以前总是不允许入的,可是这些票据的确是真正发生的,该怎么办?

  欢迎大家常来实务交流进行讨论!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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