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对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和经营单位进行2009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2009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和经营单位,均应参加2009年度年检。
二、年检时间:201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三、收费标准:每户50元。
四、2009年度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直管内资企业继续实施网上年检。具体要求是:
1、各参检企业委托专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四川省政府政务中心年检大厅领取网上年检企业登录密码,已领取密码企业不再领取。
2、各参检企业请登陆四川工商红盾网(网址:http://www.scaic.gov.cn)内资企业网上年检栏目,输入本企业的注册号和密码,按要求录入数据,接受登记机关预审。
3、通过网上预审的企业,还应提交通过四川工商红盾网下载的《年检报告书》、财务报表及其它资料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年检大厅进行年检终审。
五、年检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六楼省工商局年检大厅)
六、联系电话:省工商局直属分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
028-86911382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工商局红盾网:www.scaic.gov.cn
七、对逾期不参加年检及年检弄虚作假的企业和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0.2.28
企业网上年检指南
一、填写年检报告书。
1、填写年检报告书,请点击“填写年检报告书”。
点击页面上端的各项列表名称,如“基本信息”、“出资情况”、“对外投资”等,可进入相应填写页面。
填写涉及货币的数字请注意页面上单位是“万元”还是“元”。
请核对显示内容是否与你企业的当前情况一致,没有变动的,请点击“保存”。有变化的,请在企业填写栏中修改或增删。
保存按钮为保存所有页面信息,各栏目中用“*”表示的栏目,为必需填写项。
2、年检报告书的提交,在填写完年检报告书所有资料并确认后,请点击“最终提交”。
3、修改年检报告书。在正式提交年检材料之前,你企业可直接进行修改。
二、查看审核意见
工商部门对网上申报的年检报告书进行审核后。请你登录网上年检查看预审意见。
网上预审通过的企业,在线打印年检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预审意见载明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或办理手续。
三、提交书面材料复核
请你企业按初审意见载明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工商登记机关(年检窗口)办理年检复核、盖戳手续,交纳年检费,完成年检工作。
四、年检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7〕33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内容,规定了部分企业年检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文件第三条原文如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审计监督是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年检时要求企业提交审计报告,提高了企业提交年检材料的可靠性,体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与专项监督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强监管的针对性,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年度审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应提交审计报告外,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也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其他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交。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