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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公告(云南)

2010-3-11 11:55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打印】【我要纠错

  为简化年检程序,贯彻便民利民原则,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为简化年检程序,贯彻便民利民原则,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云南省工商系统今年起全力推行网上年检。为便于企业顺利通过年检,请务必认真阅读并熟知以下相关要求:

  一、年检时间: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有正当理由的,可在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书面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后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检范围:2009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在云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三、网上年检的基本程序: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按要求填写申报年检数据。工商局审核企业网络报送的年检数据后,以网络方式及时回复审核意见。企业在获准年检审核后,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在10日内带齐符合要求的、应提交的书面材料,到工商部门一次性办理完成年检手续。

  四、年检缴费和贴花:企业申报网上年检经审查通过后,应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提及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印章确认,并签署“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到工商部门办理完成年检。(企业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年检资料,并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填写书式材料时,应用钢笔正楷填写,并留好联系人电话)。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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