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资[私营]企业2009年年检须知
本须知适用于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含各分局、区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和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经营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
一、年检对象:凡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已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均为2009年度年检对象。
二、年检申报起止日期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三、年检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年检报告书。
1、内资企业:公司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填写《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企业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其他经营单位一律填写《企业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2、私营企业:公司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私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年检报告书》;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一律填写《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年检报告书》。
年检报告书的填写必须按照年检报告书的填写说明和相应栏目的要求填写。尤其是经营情况一页必须逐项填报,有统计数据的,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据实填写,没有数据的,填写“0”;营运状况一栏,四种状况必须选择其中之一,不得漏填。报送的年检报告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营业执照全部副本。
(三)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二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审计报告。下列企业,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验资、评估、企业登记代理公司;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应当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同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六)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分公司已备案的《备案核准通知书》。
(七)非法人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提交(一)(二)(五)项所列文件,还应提交隶属企业法人上年度(2008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已经进入清算的企业提交(一)、(二)、(五)项所列文件,同时还应提交企业已进入清算的报告,报告应当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清算组公章。属于公司的,还应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核准通知书》。
(九)非公有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年报表,已建党组织企业和未建党组织企业均应按“年报表”要求如实填报。
所有年检材料中,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文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因故不能签字的,必须由其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代行签字。不得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代替签字。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年检方法、程序。
1、领取、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网址:http://www. njgs. gov. cn)。
2、年检材料申报。
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检材料。我局每周一至周五受理年检材料。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一楼。
企业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年检不受时间限制。网上年检材料审查通过后,企业应按本须知第三条要求的书式材料,报送年检机关。
3、年检材料审查。
(1)年检机关依法审查企业年检材料,材料齐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年检;(2)年检工作人员无法当场核准,需要进一步审查的,采取留置年检的方式进行审核,出具《年检受理通知书》后,并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与否的决定;如需现场进一步核查的,按照实地检查的原则和要求进行。(3)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填写《不予受理年检通知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要按要求进行材料完善,并在限期内重新申报。
五、逾期年检的法律责任。
凡2010年6月30日前不按规定申报年检的,我局将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二月
“网上年检”操作说明
一、“网上年检”参加的对象
凡2009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市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私营企业都可参加“网上年检”。
二、企业参加“网上年检”的时间
2009年度企业“网上年检”起止日为: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止。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应当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向年检主管部门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批准,可以延期报送年检材料。
分支机构企业应在其隶属企业通过年检后再行申报年检。
三、企业参加网上年检需准备的材料和数据
1、企业有关情况
a、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手机号、邮政编码、网上资料录入人(身份证号);
b、出资情况(法人/自然人名称、注册证/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应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股份数);
c、对外投资情况(所投资企业名称、注册号、投资方式、电话、投资数额、投资比例);
d、分支机构情况(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电话号码)
e、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f、从业人员、雇工人数。
2、企业有关数据
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金)、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营业额、税后利润(网上填写时不能为负数,若有亏损,请填写亏损额)、亏损额、产值、长期投资。
3、许可证情况
许可证情况(在前置审批中填写)。若经营项目涉及许可审批需提供:许可证(或审批件)名称、号码、有效期结束时间。
四、企业自行参加网上年检方法
1、所需计算机系统的配置
浏览器设置:(设置好后需关闭浏览器)
右击Internet Explorer--属性-安全-Internet-自定义级别--(里面所有项目选为启用,除使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端口设置:有端口限制的企业需开放80、82、9001、9002端口。
操作系统:Windows 98/NT/2000/XP;
浏览器:IE 6.0以上。
2、网上年检登录网站
企业自行登录互联网上的南京工商网参加“网上年检”,网址:http://www.njgs.gov.cn
3、企业用户注册
新用户定义:在南京市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
栏目位置:南京工商网首页→新用户注册→在页面提示中选择“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中,输入工商企业注册号(13位)、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企业自己输入)、确认密码,点击“确定”(以上步骤可按照网站页面引导进行),如系统验证无误,即可注册成功,成为注册用户。
注册用户在以后访问南京工商网时可凭工商企业注册号和密码登录。
注意:企业注册成功后密码要妥善保管,当年年检有效。
4、企业用户登录
企业在“新用户注册”成功后,在首页左上角“用户登录/注册”框中填写工商企业注册号和密码,点击“确定”
5、操作说明
企业登录成功后,点击“网上业务申请”→“年检”→“申请年检”链接,进入“年检企业申请”页面。系统提示企业当前的年检状态,企业根据不同的状态做出相应的操作。年检状态说明如下:
(1)年检未提交
状态说明:企业尚未在网上提交本年度年检报告。
可做操作:系统将根据用户登录的企业注册号,自动判断企业法人还是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自动显示需要填写的申请页面。企业法人需要填写“基本情况”、“前置审批”、“出资情况”、“对外投资”、“分支机构”、“银行账号”这六页资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需要填写 “基本情况”、“前置审批”、“银行账号”这三页资料。
企业按要求填写年检报告(有关填写数据见内容三),点击“提交年检材料”按钮,进行保存。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信息:数据已成功提交,提醒用户在5个工作日后查看工商受理情况。
企业的年检状态变为:年检已申请(提交尚未受理)
(2)年检已申请(提交尚未受理)
状态说明:企业已经申请年检材料工商机关尚未受理。
可做操作:企业可以在“已申请业务修改列表”中查看已提交的年检报告,在工商部门受理前可以修改。
(3)提交已受理
状态说明:企业提交的年检,工商部门已经受理并在审查中,系统提示:“你企业网上提交的年检报告已受理,请在年检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后查看预核准结果”。
可做操作:企业可以在“工商已审核任务列表”中查看年检状态。
(4)预核准通过
状态说明:企业网上提交的年检报告,经工商机关预核准通过。
可做操作:企业可以在“工商已审核任务列表”中查看预核准结果以及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
打印要求 A4纸。打印完后按页码装订。
(5)审查未通过
状态说明:企业网上提交的年检报告,经工商部门审查未获通过。
可做操作:企业可以在“工商已审核任务列表”中根据工商机关初审意见重新修改,并再次提交。
6、核对
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后,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并装订后,携带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核对、贴花、盖章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