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企业网上工商年检申报必读
亲爱的企业用户,欢迎您使用我局网上年检申报系统。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本系统是我局推出的一项服务于广大企业的网上政务系统,旨在指导和方便经营者正确办理工商年检业务。 我站声明,该项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对于您提交的信息,本站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本年度网上年检从2008 年3月1日起实行,至2008 年6月30日结束。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检材料参加年检。凡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办理范围
凡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内资企业、营业单位、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除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企业),都可通过本系统申报年检材料。 外资企业2009年工商年检申报请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外资年检系统。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参加网上年检:
1、企业开业但查无下落,需要到登记机关进行实质审查。
2、被注销或吊销的企业不可参加网上年检。
三、申报说明
1、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各项,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年检申报中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见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网上年检要求填报的项目提交齐全后,给您预留48小时的修改时间。停止修改后48小时系统将自动受理该申报,此时系统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保护,暂时锁定修改功能。
2、提交48小时后15天内请务必登录本系统,直至收到受理机关的回复信息(在网上年检系统填报首页的“年检进程”中查看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完成年检申报。如果填报有误或年检申报被退回,请依照登记机关的回馈信息进行改正处理,可以重新申报。
3、打印本系统生成的年检报告书时,请参考网页上的打印说明。
4、网上年检系统仅在每年3月1日~6月30日(网上年检期)期间受理正常申报,此期间以外系统自动禁止申报。
5、网上年检提交材料必须如实填写,申报企业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有问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本站或当地登记机关联系。
企业用户如何使用本系统请见帮助。点此打开帮助
四、网上年检申报审核系统2009新版本与2008版的升级说明
1、简化操作,易用性更强。企业操作更简单,去除了一些操作烦琐的功能。例如变以前的填写输入模式为点选模式。
2、为进一步减少企业操作,网上申报不再强制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公司、法人企业、私营企业需填报,分支机构无此项内容)。但经营情况企业必须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如实填写。网审通过后,至窗口提交年检报告书时必须同时提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界面更直观。
4、增加收费和票据打印功能,可以直接收费出票据,避免内外网转换。
5、审核回复中如果是非公有制企业在通知书中自动加入《非公企业党建年检登记表》。
6、与现工商业务处理系统全兼容。
7、新平台。基于.net 2.0,充分发挥Windows平台的性能,更易维护。
8、内外网数据可以随时同步,不会发生数据丢失现象。
9、年检统计功能将在后续版本中出现。
10、年检期(3月1日~6月30日)以外自动关闭申报。
五、客户端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本站,建议使用IE7.0。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
二OO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