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向当地各会计师事务所下发《关于对内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进行电子化备案的通知》,要求自2010年3月1日起,深圳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内资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后,及时把相关信息录入“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备案系统”(下称“审计报告备案系统”),供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工商局等各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查询,此举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创。
该方案的直接推动者、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周树藩告诉记者:“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实行电子化备案,可以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避免信息不对称,从而规范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这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合法权益、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
据了解,企业出于不同目的,如申请某种资质、办理银行贷款、纳税申报等,不仅存在“一企多表”、“几套账”问题,还利用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漏洞,委托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不一的审计报告。这将使会计师事务所面临极高的执业风险,同时危及银行贷款安全、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目前社会上存在不法分子伪造、变造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等情况,极大地损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审计报告备案系统”开发后,只需录入企业名称、注册号,系统将自动以对话框的形式提醒会计师事务所,该企业是否已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能够有效遏制企业委托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同意见审计报告的现象。
有了“审计报告备案系统”之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市注协将能够及时掌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动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管;方便工商年检及其他企业资质的年检;银行也可以查询贷款户审计报告信息等。
由于审计报告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出于保密的考虑,“审计报告备案系统”设定,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查询到本所的备案信息。涉及上市公司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须待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再行备案。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查询时,经过市注协授权,只能查到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信息。
同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还将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报告企业可疑的会计信息线索,配合进行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实时监督、检查。
按照“审计报告备案系统”建设方案,“审计报告备案系统”的建设将分三步进行。目前第一步是从今年3月1日起实现所有内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电子化备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网,供办理企业年检;第二步是整合早已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计报告电子化备案,简化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备案手续,满足内、外资企业年检各单位查询需求的同时,与金融机构联网,实现对贷款企业审计报告查询;第三步是进一步完善电子备案系统,将会计师事务所所有业务报告纳入备案范围,涵盖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发挥“信息中枢”作用。
周树藩表示,在系统建设各阶段,均可保证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行政监管和自律检查的需要。
如果出现深圳地区企业年报审计委托异地会计师事务所承办的情况,异地会计师事务所需根据《异地会计师事务所在深圳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登记表》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以及携带审计报告及其附表等的电子版本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