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该路线图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和紧密同步。同时,财政部还将出台包括开展宣传培训在内的多种举措,确保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及时掌握准则的变化,使修订后的准则得到有效应用。
在这份最新出炉的路线图中,财政部表示,将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5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着力提升会计信息透明度,将会计准则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IASB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采取了系列重要举措提高会计准则质量。
在此背景下,中国响应G20和FSB倡议,在现有基础上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旨在实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始终坚持会计准则趋同互动原则,主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实现其高质量、权威性和全球公认性,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中国才能保持其会计准则的持续国际趋同。
修订后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仍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等部分构成。基本准则作为概念框架,明确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要求,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
具体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各类交易事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具体要求。应用指南主要是对具体准则涉及的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释例和操作性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