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税务机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重点是检查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要检查一批重点行业,整治一批重点区域,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其中重点行业包括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销售、餐饮娱乐、营利性医疗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文件对税务系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一是要检查一批重点行业。要对房地产与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省、区、市税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2个~4个重点行业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要整治一批重点区域。各省、区、市税务机关要结合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发票违法行为比较集中的地区和领域组织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制售假发票大要案查办工作,认真梳理虚假发票线索和信息,深入追查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企业。同时要密切关注发票违法犯罪新动向,对购买、使用新类型假发票案件进行解剖式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企业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撤销。
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作为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的必查项目,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检查。要将自查工作与宣传辅导相结合,积极引导纳税人查找问题、纠正过错、主动规范用票行为。重点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准确选择检查对象和项目,分行业制订检查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对开具金额较大的发票以及涉嫌虚假的发票要进行重点查验比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稽查部门要及时反馈征管部门,并协同征管部门组织企业进行整改,力求取得明显效果。对检查发现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相应调降其纳税信用等级,在案件查结后予以曝光,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要落实对发票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工作,对举报制售虚假发票及纳税人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要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积极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制售、购买、使用虚假发票行为。
2008年11月以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税务、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一年多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实现了阶段性预期工作目标。但是,由于引发发票违法犯罪的根源性问题仍然存在,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尚未得到根本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