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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小企业担保资金需cpa专项审计

2010-5-13 14:8 杜旭冬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72号),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做出具体规范。

  文件规定,担保资金采取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投入和其他等方式对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进行支持。凡是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均可申请有关资金支持。

  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应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和经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的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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