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股东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董事会中有更多的独立董事,一项新的研究证明那些董事会中有一个关键内部人(财务总监)的公司,财务报告比不具备这一条件的公司表现要好。但是这并不充分表明所有的公司都应当任命CFO为董事,至少不应当在未加以仔细考虑的前提下这样做。事实上,大多数公司很可能仍然会从其他途径寻求CFO提供的专业知识。
这一研究发现,CFO兼任董事的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更有效率,应计质量更高,重述报表的可能性也比较低。
研究通过检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中规定的实质缺陷发生的几率来度量财务报告的质量。这条规定要求公司记录和检验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还要求公司的独立审计人员独立地检验这些控制点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发现CFO兼任董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益处,就是财务报告质量的提高。”(本特利大学会计学院教授RaniHoitash,合著者本特利大学教授JeanBedard、西北大学教授UdiHoitash:“财务总监兼任公司董事:财务报告质量与其地位巩固”,《财务总监地带》)
根据研究结果,2004年到2007年,CFO兼任董事的公司中有12%被披露存在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而CFO未兼任董事的公司这一数据则为15%。同时,CFO兼任董事的公司报表重述的可能性也比后者低15%。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任命CFO为董事会成员,将更有可能使管理层的利益同股东一致。首先是由于CFO更可能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享财务报告功能的相关信息,以及确保投资于集团公司的充足资金来源,记录和检查相应的内部控制。
但是,被调查的7000余家企业中,仅有8%的公司的CFO同时也是董事会成员。
诚然,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申明CFO不得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这是由于显著的利益冲突造成的。但是如本文作者指出的,“他们仍具有影响力”。
萨-奥法案还要求董事会中有财务专家。CFO当然符合该法案。
但是CFO兼任董事并不是没有弊端。兼任董事的CFO更加有可能比其他公司的CFO获得补偿,平均赚取218,715美元或者高于非董事同行总薪酬34%的薪酬。另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的CFO中人事变更率也降低了35%,从12.7%降至8.2%,即使偶尔有薪酬降低的情况,这对于CFO来说也是一个优势。Hoitash说,这一发现证明兼任董事的CFO相对于未兼任董事的CFO地位更加巩固。
CFO兼任董事可好可坏,这取决于公司的业绩表现。业绩表现不好的公司,会因为CFO不能找到其背后的原因而解雇CFO,Hoitash说,反之亦然。“如果CFO兼任董事,而且公司业绩表现不好的话,我们发现CFO并不会因此离职,因为他们有相当的权力和影响力”。
问题是,CFO会如何使用手中的权利,做好事还是坏事?Hoitash说,如果CFO将自己看成董事会的成员之一,并努力实现董事会目标,这绝对是一件好事;然而,这种权利也可能被用来满足一己私利,违背股东利益。
这也许会让观察者们小心谨慎的将CFO纳入到董事会中去。换句话说,这些观察者仅仅是参加董事会议并提供一些专业知识方面的支持。“回顾历史,究竟是什么违规行为才让我们指定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其他监管改革呢?”MarcPalker说,“一旦CFO像CEO一样被授予股票期权,就很容易引发犯罪行为。”Palker是一名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和一家财务咨询公司的合伙人。
很多人会建议CFO不要参加讨论公司财务功能的董事会议,“在这种情况下,不将CFO纳入董事会也许是比较合适的”,SueMills说,他是一家CFO服务公司的咨询顾问。
底线:如果董事会并不需要得到专业财务帮助,那么CFO就没有必要进入董事会。如果需要专业帮助,那就需要考虑将CFO纳入到董事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