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45位首批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上签字,完成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关键环节。
原标题:利安达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首批合伙人签字
10月16日上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关键环节———45位首批合伙人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依次在《合伙协议》和《合伙人承诺书》上签字。
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转制的工作又向前迈进一步。
活动当日,利安达(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批合伙人、员工代表和多家新闻媒体共100多人出席了签字仪式,一同见证了利安达向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首批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的正式签字。
2010年7月,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下称“《暂行规定》”),要求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31日前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这是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要制度创新。此前,最大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已率先完成转制工作。
早在2004年,利安达就在学习国外先进管理方式的基础上率先提出了在有限责任公司体制下,事务所内部采取模拟合伙制管理,并经过了多年实践摸索。自今年3月起,利安达在行业中率先启动,积极组织全所合伙人进行每月一次的理论研讨,针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的可能性、必要性及具体实施的改制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制定了转制实施方案等相关议题议案,转制工作平稳进行。
利安达首席合伙人黄锦辉表示,转制后的利安达将在决策机制、质量管控等方面走上一个新台阶,事务所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综合实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并通过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尽快融入到国际会计师大家庭之中。
据了解,目前大型事务所转制工作进展顺利,除中瑞岳华和利安达之外,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务所转制工作也进入关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