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获悉,由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处于改革过程,且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终这项制度将采取何种方案尚需进一步调研论证。
在2010年3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有62名人大代表在2个议案中提出,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存在税率偏高、税负过重的问题,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降低税率或提高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附件透露,财政部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2007年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使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实际税负明显降低。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在改革过程中,最终将采取何种方案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完善这一制度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有关部门根据议案意见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加强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调研论证,及时启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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