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对提高车船税征收标准议论激烈。车船税是一个常规财产税税种,各国都有设置,但是如何征收是应该认真研究的。
日本在机动车保有阶段有3个税种:机动车吨位税、机动车税、微型机动车税,其中机动车吨位税是国税,机动车税和微型机动车税是地税。这3个税种都只对私人家用汽车征收。机动车吨位税乘用车自重每0.5吨、客车和货车每吨每年征收6300日元、小货车每吨每年征收4400日元、微型车每年定额征收4400日元。机动车税按排量征收,一共分10档,每年征收额1.0升是2.95万日元;1.0-1.5升是3.45万日元;1.5-2.0升是3.95万日元;2.0-2.5升是4.5万日元;2.5-3.0升是5.1万日元;3.0-3.5升是5.8万日元;3.5-4.0升是6.65万日元;4升以上还有3档,其中6升以上是11.1万日元。微型机动车税是日本特有税种,乘用车每年7200日元、货车每年4000日元。
上世纪70年代以后,机动车吨位税从2500日元提高到6300日元,机动车税和微型机动车税一直是50年前的水平。为了促进节能,日本十多次提高燃油税,汽油税从每升13日元提高到48.6日元、地方汽油税从每升2.0日元提高到5.2日元、柴油税从6.0日元提高到32.1日元。
为了促进节能减排,日本对新一代汽车(相当于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低油耗低排放车有优惠政策。对新一代汽车(包括电动车、燃料电池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混合动力车、清洁柴油车、天然气车),免征机动车购置税和机动车吨位税,对低油耗、低排放车减税50%-75%(政府核定清单)。
反过来看我们的车船税。
车船税草案规定了对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免税,有人质疑这些车同样排放了污染物,也同样要负责任,为什么要免税?日本对公车、军、警车不收机动车税,因为这些车都是用税收购置的,如果再征收机动车税,会增加纳税人负担。当然,哪个国家的公车也没有中国多,所以中国公车排放的污染物也是世界上最多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快公务车制度改革。
车船税分7档是合适的。
对新一代汽车应该免征汽车购置税和车船税,对油耗和排放低的汽车(要有标准,由国家认定)减征购置税和车船税。
但是也应该看到,车船税对调节汽车的使用行为并无作用,所以国外主要采用燃油税手段,这在欧洲和日本作用非常明显,小型车和微型车越来越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比重比较高。
车船税是一个小税种,但是社会各界围绕车船税法草案焦点问题的争论非常激烈,主要的原因是很多人认为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私人汽车的主力车型是排量1.6-2.0升,按草案规定,绝大部分车主负担要增加。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更不能把增税当成一种常态。
新华社一篇文章说“综合多个角度考量,车船税涨价都是不合时宜的,不利于下一步汽车税制的深入改革”。“十二五”期间,我国应该改革现行的汽车税制,适当降低购买环节的税负,提高使用环节的税负,多开车多缴税、少开车少缴税,鼓励新能源和节能减排车,才能真正促进汽车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