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获悉,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审议意见,审计署将积极推进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等问题。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了审计署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
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的问题,审计署表示,为强化这方面的审计工作,审计署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深化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定,将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加大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关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设用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工程发包及建设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和查处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投资政策、重大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审计署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此外,审计署还将不断深化财政审计,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重点抓住八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审计署表示,这八项重点为:着眼于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推进健全统一和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着眼于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积极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着眼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着眼于规范财政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法制化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眼于明确财政支出责任,积极推动提高预算执行效果;着眼于加强宏观调控,积极促进财政政策与相关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和有效落实;着眼于防范财政风险,积极维护国家财政安全;着眼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依法行政的需要,积极推动预算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