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股份报价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文件规定,年度报告应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鼓励股份报价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告须披露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披露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项目的附注。
股份报价公司应于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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