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2011年1月6日披露,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10年6月9日至7月2日对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出文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
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营业收入核算方面,存在未及时核算发出样件,销售折让核算不规范以及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
(2)成本费用核算方面,主要是模具成本核算不规范,对于摊销的模具未按相关规定及时摊销模具成本,对于返销的模具,已确认收入但未及时结转返销成本;
(3)资产核算方面,存在存货和已达验收的设备未暂估入账的问题;
(4)财务报表编制、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面,存在部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和多扣除企业研发费,引致少计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6)现金管理方面,存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不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问题。
根据专员办意见,营业收入调整额占当期项目金额百分比+2.71%。据公司2009年年报,2009年营业总收入499901368.63元。广东鸿图收入不实13547327.09元;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公司的财务信息多处不实,导致漏缴企业所得税人民币1998971.29元。
公司表示,将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程序,加深对会计准则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