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现就我市2O1O年度工商企业年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2O1O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下属各直属局、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年检。
二、企业通过登录"江苏省苏州工商局电子政务网"(www.szsgsj.gov.cn)申报年检材料,审查合格后再按规定带齐书式材料及下载的已填报合格的年检报告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年检,并加盖年检戳记。
三、年检日期限为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逾期不报送年检材料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年检后缴纳年检费人民币50元。
五、年检的具体要求可登录江苏省苏州工商局电子政务网查阅《年检须知》。
六、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另行公告。
业务咨询电话:68150500 68150600(苏州工商局受理厅)
68150609 68150613
投诉举报电话:68150116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O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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