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课程:真账实训纳税实训招生方案免费试听 初当会计岗位认知会计基础财务报表会计电算化

 综合辅导:会计实务行业会计管理会计审计业务 初当出纳岗位认知现金管理报销核算图表学会计

您的位置:首页>实务操作>业界动态> 正文

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通知(南京)

2011-3-1 11:25 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33号令颁发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将于2011年1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截止。请全市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到核发营业执照的辖区工商所办理验照。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也必须参加验照;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应当先验照后停业。逾期不办理验照者,将按有关工商法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通告。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