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内资企业实行网上年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我省内资企业全面实行网上年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年检的范围。经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参加年度检验。
二、网上年检的时间自3月1日至6月30日。有正当理由要延期年检的,应当在6月30日前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至7月31日。
三、网上年检的方式:企业登录黑龙江红盾信息网(http://www.hljaic.gov.cn), 点击“内资年检”,按照提示输入企业名称、注册号和验证码,进入内资企业年检页面,填报企业年检数据信息。
有关网上年检的具体事宜可登录黑龙江红盾信息网“办理服务指南”进行查询,或查阅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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