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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大型会计所集团化发展征求意见

2011-3-3 9:43 中国会计视野 杜旭冬 【 】【打印】【我要纠错

  为积极探索和积累支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做法经验,不断提升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国办56号文件精神,财政部近日发布《财政部关于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指出,开展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工作应坚持合法合规、积极探索的原则;稳字当头、风险可控的原则和注重实效、及时总结的原则。

  首批试点单位为财政部、证监会推荐从事H股审计的8家本土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文件还对具体试点措施和要求做出具体规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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