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90周年,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下称“行业党委”)近日印发通知,在全行业开展“十百千”评选表彰活动,以全面展示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其在发展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广泛、深入、持续、有效开展。
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自2009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全国行业中如燎原之势迅速铺开,不仅基本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全覆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党建活动也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并涌现出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根据此次活动安排,行业党委将表彰10家先进行业党组织和100家左右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由各省级行业(协会)党组织合计表彰1000名左右先进个人。
据悉,先进行业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地方各级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一般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的中共正式党员、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党务工作者、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非中共党员等,相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称号,具体由各地行业(协会)党组织根据本地区情况研究确定。
先进行业党组织评选对象,由各省级行业(协会)党组织自行申报,下辖有地市或县级行业党组织的,可在自己申报的同时另推荐1个地市或县级行业党组织。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评选对象,由各省级行业(协会)党组织根据给定名额进行推荐。
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行业党委对评选对象进行审查、确认,并根据申报推荐情况和评选对象的事迹,从中提出拟表彰的先进行业党组织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初评名单。对拟表彰的先进行业党组织和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行业上下和党内外群众意见。行业党委根据公示情况,审定表彰名单,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此外,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程序,由各省级行业(协会)党组织参照行业党委评选表彰程序,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表彰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地区党员总数的3%,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积极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等之间合理分配,并向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一线工作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