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引导跨境资金流动,防范违法违规资金流入,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1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压缩银行结售汇收付实现制负头寸下限;二是加强转口贸易外汇管理,将转口贸易收入纳入待核查账户管理;三是适当下调企业货物贸易项下预收货款和90天以上延期付款项下可收(付)汇额度的基础比例;四是进一步调低2011年度境内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总规模,并适度调减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规模较大银行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资金跨境流动,遏制违法违规资金流入和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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