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重庆市注协首次组织专家对2家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估。此举是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10]147号)和《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3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重庆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创新和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做出的重大举措。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制度,重庆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拟定了《重庆市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专家评估暂行办法》,委托和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重庆市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专家评估工作规则》和《设立会计师事务所专家评分标准》,组建了评估专家库。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评估工作的资料准备、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纪律等具体事宜作了详细的规定。
重庆市组织的专家评估,内容包括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办所条件、合伙人(股东)等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经历、综合管理能力、发展规划等。
在这次评估中,全体专家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全面的实质性审查,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当场得出评分结果,经全体专家签字后提供给财政部门,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
开展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评估,是我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探索建立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构建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合理布局的大胆尝试和重要措施。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加强行政审批,提高全行业执业质量和专业服务能力,树立行业客观公正和诚实守信形象,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必将有力促进与科学引导整个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发展和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