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推动中央企业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建立规范、高效、稳健的财务管理体系,国资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对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国资委认为,财务信息化基础工作是关系财务信息化成败的关键。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制度统一、流程梳理和分类编码等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
为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该文件规定,功能完善的财务信息系统至少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合并报告、资金集中管理、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风险管控等功能模块和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应当实现无缝对接和信息集成,并将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要求固化于系统中,实现财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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