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监管部门正在推动更多企业披露在海外持有的现金金额。目前各方关注着鼓励美国企业将盈利保留在海外的税收法规的影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经要求陶氏化学(Dow Chemical)、Fortune Brands、卡特彼勒(Caterpillar)和CIT追加向投资者提供的关于海外盈利和海外现金的信息。
对于企业是否应当披露海外持有现金的金额细节,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然而SEC通常会在认为进一步信息对了解企业的流动性既相关又具有实质性时,通过公众评论函(public comment letter)向企业质询。公众评论函是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的例行披露审核的一部分,不属于监管方的执法活动。
了解此事的人士称,SEC决定在更广的范围关注海外现金问题,是因为此前微软(Microsoft)和谷歌(Google)在今年新披露的信息引起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
SEC采取这一举动,正值公众开始担忧税收问题可能会扭曲企业的经营决策,促使企业更加青睐在海外投资,而非利用国内的商机,而当前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还勾画出了一系列税收改革措施。
美国税收法规规定,如果企业将海外盈利转移至美国本土,需要缴纳最高35%的税收。奥巴马政府迄今一直在抵制企业呼吁对回国资金实行临时减税的游说,声称只会在更广泛税收改革的背景下才会考虑这一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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