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北评协从协会各专门委员会中抽取五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武汉地区一家拟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两位合伙人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审核。专家组认为,两位申请人尚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专家组主要从评估程序的合规性、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的完备性、评估假设的可行性、参数选取依据的充分、合理性等方面对两位申请人提交的七份报告和其工作底稿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报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评估程序上实质性估算不充分;二是工作底稿中审计痕迹较明显,实质性底稿不完备,评估思路欠妥,评估程序不到位,报告装订不规范;三是评估假设基本完备,但针对性不强;四是参数选取无底稿支撑,依据不充分,存在明显错误。专家组建议两位申请人应加强对评估准则和业务技术的学习。
湖北评协为加强新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股东)的管理,促进资产评估机构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防范行业执业风险,2009年经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协会印发了《关于对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股东)实行资格审核评价的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专业胜任能力评审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鄂评协[2009]22号),本办法执行以来,先后有四家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专家组审核通过三家,此次拟申请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尚不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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