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国家六部委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通知的要求,现将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开展2011年度年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时间和地点
2011年度年检起始日期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12年3月26日至4月26日为省直联合年检集中办公时间。地点设在河南金审宾馆(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27号,红专路和政七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电话:0371-65510247,66779470,66779157,66779469.
二、参检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三、年检程序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年检。全省的外商投资企业请登陆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站申报2011年度年检。
网址:http://www.lhnj.gov.cn(省商务厅);http://www.haaic.gov.cn:9080/TopIcib/ (省工 商 局)
1、外商投资企业要按照联合年检报告书表格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数据。在网上通过初审后,打印年检报告书。
2、外商投资企业携带打印的年检报告书和联合年检各部门需要的有关年检资料到各部门进行年检。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外汇局外汇年检,须由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网上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检并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仍不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只参加工商部门年检。
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联合年检各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相关内容:2011年度内资企业年度检验公告(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