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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内外资企业网上年检通告(贵州)

2012-3-13 16:36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打印】【我要纠错

  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凡是2011年12月31日前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必须到原登记机关参加年检。

  为方便企业,提高年检效率,贵州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企业网上申报年检。网上年检的基本步骤为:

  一、登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gzgs.gov.cn),选择“网上办事大厅”栏目,点击“网上年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年检报告书”并提交;用户可以参照“贵州省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的要求进行操作。

  二、完成提交年检材料5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登记机关预审核情况。经工商机关预审提出“材料退回补正”意见的企业,需重新修改补正后再次提交。

  三、审核通过的企业下载打印《年检报告书》,并按照年检须知要求和企业类型于2012年6月30日前,携带加盖企业印章《年检报告书》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其中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从事保险、担保、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三年内有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需提交审计报告。

  四、网上预审“不予以受理”的企业,请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年检,请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或提交年度报告。

  请参检企业于2012年3月1日起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详细查阅“贵州省企业网上年检使用指南”,填报本企业2011年度年检材料,参加网上预审。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检验的企业,工商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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