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近日表示,其员工将针对“微型企业”(micro-sized entities)制定指南,以帮助它们应用“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作为IASB咨询机构的“中小企业执行小组”(SME Implementation Group)将与IASB的员工通力合作,制定微型企业IFRS应用指南,并将最终定稿的指南草案提交IASB全体审核。
IASB理事兼中小企业执行小组主席保罗·帕克特(Paul Pacter)表示:“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获得巨大成功,有近8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或者是计划采用这份共有230页的报告准则。在已采用的国家或地区中,那些只有数名雇员的微型企业也主动实施了该准则。经过意见征询,IASB的员工同意在该准则框架下,制定适用于微型企业的指南,而不是另起炉灶再制定一套准则。”
帕克特是IASB现任三名美国理事之一,他的任期将在今年年底到期。目前尚不清楚届时IASB会否再任命一位美国人来代替帕克特的理事位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经推迟了对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系统是否采用IFRS的表决时间,而那些已经承诺将采用IFRS的国家则要求在帕克特卸任之后,角逐空缺的职位。
尽管已经获得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允许,但是,美国的中小私人企业普遍没有采用IFRS for SMEs,而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FAF)正在组建的“私人企业委员会(Private Company Council)”将参与私人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
针对全球的微型企业希望采用IFRS for SMEs的意愿,IASB的员工将通过从IFRS for SMEs中仅提取适用于绝大部分微型企业的条款来制定指南,不对资产、负债、收入以及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