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2008]292号
颁布时间:2008-11-14 11:16:5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在全省范围内规范车辆购置税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管理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国家税务总局就相关业务有新规定的,以总局规定为准。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管理规范(暂行) 169K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