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地税发[2008]230号
颁布时间:2008-12-05 10:21:08.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经市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12月15日起启用网络版《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网络版《综合发票》),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网络版《综合发票》的联次和规格
网络版《综合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备查凭证),第二联发票联(付款方记帐凭证),第三联记账联(收款方记帐凭证);第一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印色为棕色,第三联印色为兰色;规格为190mm×101.6mm(票样见附件一);套印市局监制章,由市局统一印制。
二、网络版《综合发票》的适用范围
网络版《综合发票》适用于《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样本(2006年版)》中各专用发票未列举的其他应税经营业务。
三、网络版《综合发票》的开具要求
网络版《综合发票》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开票软件应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网络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未使用税务机关提供的网络版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网络版《综合发票》视为无效发票。有关网络版发票开票软件的具体事项市局将另行通知。
四、网络版《综合发票》的工本费收取标准
各区县局向纳税人出售网络版《综合发票》时必须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工本费的通知》(渝价〔2008〕395号,见附件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发票工本费。
五、手工填开版《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的问题
网络版《综合发票》启用后,手工填开版《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暂时保留,金额版面改为百元版,由市局统一印制。原由各区县局印制的金额版面为十万元版的手工填开版《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停止印制,未使用完的可继续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重庆市综合统一定额发票》仍由各区县局自行印制。
六、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推行网络发票,既可以更好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又可以全面规范纳税人的涉票行为,同时也强化了涉票信息的自动采集和实时监控,可以为后续的征收管理各环节提供及时、真实、完整的数据,是解决头大尾小、开票不计收入、发票填开不规范等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有效防范假发票,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务机关监控能力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局要高度重视网络发票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前期宣传和准备,为网络发票的推行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略):1.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票样
2.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重庆市综合统一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