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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铁路道口监护费用专用发票改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8]676号

颁布时间:2008-11-13 10:00:59.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铁路有限公司申请,省局对《广东省铁路道口监护费专用发票》(下称“该发票”)进行改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版《广东省铁路道口监护费专用发票》(式样见附件)仍为手写式发票,规格、联次、印色不变,票面去掉运价率、保价金额、托运人、收货人、计划号码、承□/托□运人装车等内容,版面相应发生改变。新版发票仍套印省局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不变(其中年份、批次按实际情况确定),所有联次改用无碳纸印制。

  二、该发票改版后,其印制程序、发放方式保持不变,仍由广东省铁路有限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发票管理相关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仍按《关于使用铁路道口监护费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7〕628号)执行。

  附件:铁路道口监护费专用发票样本

  二O 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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